
國立陽明大學生物醫學資訊研究所碩士班修業細則
98年1月7日所務會議通過
- 研究生於研一上學期開學前至加退選結束前,須填寫「指導教授同意書」選定指導教授。
- 研究生選定指導教授後,自第一學年下學期起每學期須選修進度報告的相關課程(一學分),即舉行進度報告口試。
- 研究生於畢業之前必須有至少一篇符合下列規定之論文發表:
- (至少有其中一項)
- 有Peer Review之Journal paper.
- 國際會議之full paper /poster,MIST(Medical Informatics Symposium in Taiwan) or BIT(Bioinformatics and Systems Biology in Taiwan)或相當等級會議之full paper with oral presentation。。
- 完成SCI/SSCI/EI journal或國內優良期刊之paper submission。
- 學生本人為第一作者並明列學校名稱,且指導教授必須列名。
- 論文內容須與Biomedical Informatics相關。
- 須為本所教師所指導之論文。
- (至少有其中一項)
- 新生報到後,應依據所排定之實驗室輪習時間,至少參加1/2以上的實驗室輪習,才能選指導教授。
- 若欲轉換實驗室應在原實驗室至少一學期後,才可提出申請。
- 本辦法自96學年度入學新生起生效。